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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桂州

了公文上注意,私下里也没人斤斤计较。

    按照前世的印象,通判是州里的二把手,也就是副知州,经过培训之后徐平才知道远不是这么回事,最少这个年代还不是。

    通判源自随唐,但真正意义上宋朝的通判则是太祖收复荆湖时设置,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监视新收复土地上荆湖的旧官,号曰监州,经常凌驾于知州之上。太祖专门下诏,让通判不得独断专行,大事必须与知州联署才生效,这才算把通判的气焰压了下来。从此之后,随着地方的稳定,通判的地位渐渐降低。但此时还远不到副职的地步,应该算是州里的第二长官。硬要比的话,通判与知州的关系类似于他前代的市长与书记的关系。

    通判专管财政,其他事务也有权插手,本就为监视知州而设,所以有监察权和单独上奏的权力。尤其是在武臣任知州的地方,州里财政算是通判专权,民政事务也大多是通判处理。

    如果仅是这些,王惟正还不至于烦恼。虽然此时转运使是两宋职权最重的时候,但还是以转运财赋和监察州县为主,其他事务虽然也插手,并不能独断专行。关键的就在于转运使两大本职,财赋和监察刚好与通判是一条线。从实际意义上,知州不是转运使的下级,转运使只是督察知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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