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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税改

说,另一个目的就是改变官方的收入来源。

    此时官府对商业抽税主要有住税和过税两种。住税是对固定店铺抽的税,基本就是一个既定的数额。过税则是对贩卖商品的行商抽税,按比例抽成。对于规模不同的商户,官府加的负担不是通过税,而主要是通过科配来进行。

    一个是买,官方从行户手里买货,一般都不会按市价,这个价差就是额外的税。理论上是先从大商户再到小商户层层摊派,经营规模越大摊派的越多,这也是官方组织各个行业的行会的目的。真正按市价收买的,称为和买,会特别提出来的。

    再一个是卖,不管是三司还是地方官府,都有许多渠道收或者罚没各种物资,这些物资官方卖起来很麻烦,大多都是直接向相关的行会摊下去,算是另一种负担。有时有的地方官会把官方的茶、酒、盐等专卖物资按户强行摊派,更是敛财的常见手段。

    自然经济的条件下商业不达,这种做法还行得通,到了商品经济就不行了。如果公司还是像先前的商铺那样管理,大的公司必然会偷逃税款,负担向中小商户转移。

    公司抽税,不能用先前那种粗糙的手段,必须要合理,才能起到徐平所想的作用。按照前世的经难,徐平对京西路新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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