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溥仪
“(九一八事变后)当时在天津,相继发生了种种奇怪和危险的事情。有一天,有人借中国人的名义,送来一筐水果。打开一看,原来里面装的是炸弹。不久,天津日本驻屯军司令香椎浩平将军来了,他说,在天津住很危险,劝我到旅顺去。实际上,是强制前往,我不得已才去的。”
其实,溥仪离开天津,算得上是半推半就,完全没有他说的那么委屈。在水果炸弹事件的第二天,《北平晨报》上,便有人披露说水果炸弹事件,其实是土肥原贤二安排的。
当然,溥仪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为的不仅仅是报复日本人对他的操纵,也是为了给自己曾经谋划的复辟,洗脱罪名。如果溥仪不极力否认他对复辟的主动,不极力给日本人添加罪责,那么,日本人入侵中国的罪行,责任就会由他一部分。或许,绞刑架上就会有他的位置。
当年,日本律师团的美国律师,曾经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交了一份,写在皇家御用黄绢上的信件。上面印有溥仪的玉玺,并有郑孝胥的签名。信件所署日期为一九三一年十月十一日。
信件上写:“此次东省事变,民国政府处措失当,开衅友邻,涂炭生灵……今者欲谋东亚之强国,有赖于中日两国提携,否则无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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