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怨怒
娶妻,近亲通婚的情况,也很常见。这种宽容甚至一直延续到后世。
因为儿子要留着传宗接代,维持香火。所以,被贩卖和抵押的主要对象,还是家中的女儿。这些女子被家长卖掉后,就会成为和后世慰安妇从事一个行业的失足妇女。而这些失足妇女,从此以后,便成为家中的经历来源。用皮肉换取的钱财,需要供给家中的父母兄弟。
而因为日本在学习中国文化时,全然去掉了子在家中的权力,所以。这些女子被灌输的观念,也就成了——为了供给父母兄弟,牺牲自己是应该的。而这些女子也不会受到社会的鄙视,相反。日本人认为武士为领主、大名家服务是奉公,仆人为主人服务是奉公,而女人出卖肉体同样也是奉公。在当时,有一个卖身奉养母亲和弟弟的女子,还因为“孝心奇特”而受到了日本官方的表彰。
与日本人相比。中国的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还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种习俗在日本持续的时间有千年之久,即便到了明治维新,日本人全面学习西方文化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改变,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称呼而已。在明治政府于一八七二年,十月二日公布“牛马解放令”之后,买卖不再明目张胆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出赁”。愿意“出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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