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同意办报纸了!
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李世民先是一愣,但是很快就立刻眼中一亮,说道:“夏卿说了这么多,意思是想要朕针对报纸制定律法,通过法度来限制开办报纸的人,和报纸上的内容!若是超出法度中所限制的报纸,就可以照着法度对其进行治罪!如此一来,人们可以依照法度开办报纸,在报纸上评论朝廷之事,又在法度的限制下,不能胡言乱语!”
夏鸿升点点头:“陛下英明!朝廷的事物透明化,虽然会给朝廷带来麻烦,但是从长远来看,所带来的政策的切实执行,和民众对朝廷、对陛下,对文武百官的信服。同时,也可以使朝廷通过报纸上的反应,了解百姓的想法,就不会再出现‘何不食肉糜’那种情况了。而为了防止人们的言论带来的负面影响,朝廷可以制定和颁布适用于报纸、刊物、文章……等的有关朝廷的事情采集、传播、刊印、交流的法令,对这些新闻和消息的传播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类似于报社这种新闻机构的性质、任务和具体职责,明确报纸与朝廷和百姓的关系,为附和朝廷利益的报纸提供法度上的保障,同时也从法度上对不符合朝廷的利益的报纸和消息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