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梁山破 第四百五三章 【得失】
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齐河清三年,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到了后世,则有了更简单粗暴版本的十恶,便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听王黼这般讥讽,赵恒不由自己回想了一下,突然身子便抖了抖。
他贵为当朝太子,要说出生至今一件恶事都没做过,不管别人信不信,只怕他自己是绝对不会信的。
而且,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他自己到底做过多少恶事。
如今被王黼一点,他倒也如梦初醒一般,他自小跟着乳娘信佛,长大以后又在东宫秘密养了几个高僧与他解说佛经,自然对佛教中有关善恶惩处的经文很是熟悉。自然知道哪怕他当真就是那什么天眼阿尼卢陀转世,可他转世之后肉身所犯的过错也并非会因为他归位西天极乐而一笔勾销,甚至因这罪过,能不能归位还不一定。
旋即他自己脑补了一下,计算了一下得失,按照他所理解的佛教善恶计算法则,只怕他当真去到火坑边上,也是要被打下火狱受苦,然后再转世投胎重新做人再来修练佛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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