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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一节 雁过拔毛(2)

‘其除田租’‘除田半租’。

    对土地田税的征收,是能少就少。

    于是,国家财政严重依赖于田税之外的另一个大税收入,也就是所谓口赋,实则就是人头税。

    汉律规定,所有人,包括诸侯王和列侯,每年需要缴纳一算(百二十钱)的税赋,商人和奴婢倍之,另外,年十五还不嫁人的女性,也倍之。

    到刘彻即位,宣布商人的人头税,加了一条,汉人奴婢以五倍之。

    这笔人头税的收入,在整个汉室至今五六十年的历史中,在多数时候,是超过了田税,甚至是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汉室天子也借此政策,完成了其君权凌驾于一切之上的铺垫。

    道理很简单。

    自周以来,税赋分开。

    税是国家开支,用来养官吏,以及应付平时开支。

    而赋则是天下百姓和官民,供养天子,为其营造宫室、陵寝以及编组军队,抵御外侮的。

    当皇帝的小金库里的钱比国库里的钱多的时候。

    丞相、百官,自然都要给皇帝跪下唱征服。

    因此,汉室对户籍的管理,实际上比土地严苛。

    至少土地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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