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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四节 悲剧之刘戊(1)

黄金,至于胡椒等香料,更是无价之宝!

    只要匈奴人尝到甜头。

    下面的人的私欲一起,就没什么能阻止走私的狂潮了。

    为了利润,明末的商人官僚集团毫不犹豫的卖了老朱家。

    当然,同样的,来自西域的许多高利润特产,譬如说汗血宝马、可能残存在大宛等国中的古希腊文明的结晶如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数学著作以及黄瓜、棉花、石榴甚至产自印度的胡椒等超高利润的商品,同样会让汉朝的商人不顾一切的将违禁的非法物品。卖给匈奴人。

    譬如说被严格控制流出的铁器以及汉军的制式装备、甲胄。

    这些都是人力所无法控制的!

    甚至,刘彻很清楚,即使他不做这些。同样的走私,也一样在进行。

    不然。你以为此刻在遥远的安息、罗马、印度、埃及出现的丝绸该怎么解释?

    后世的史记中就明确记载了两个关于汉朝商人肆无忌惮的走私商品的证据。

    第一个来自于张骞在西域的所见所闻,当时,张骞在乌孙看到了来自汉朝的蜀锦,并且得知,这些商品来自身毒,而身毒又是从滇国获得的。

    而汉律规定,任何私自出关禁都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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