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最好的结果?
小说创作与剧本创作,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截然不同之处。
相似的地方,比如说像刚才刘可韦所说的“创作或完善某个故事”,本质上来说,他这句话其实挺有道理——核心内容都是说好一个故事,而且叙述的对象都是面向群体受众……
但是,小说自身就是一个完整形态的作品;而剧本,毕竟只是一个半成品。最终观众所看到的,不是冷冰冰的纯文字描述,而是演员们用包涵了自己的表情语言和肢体语言所展现出来的完成形态。
阅读感受和观影感受,肯定是完全不一样的。
再比如说,作者在小说里可以使用上帝视角,可以穿插大量的心理描写。但是对于电影这种表现形式来说,角色的心理活动是观众所不可见的。通常要换一种方式,用表情语言和肢体语言来诠释角色的内心世界——当然使用画外音的内心独白之类的手段也能做到和小说的心理描写类似的效果。但这种画外音一般都会破坏观影体验,属于不得已而用之的范畴,更不能连篇累牍地出现——除非是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那种意识流路线的电影。
相对而言,小说创作的自由度会大一些。比如说,篇幅上没什么限制,数千字、数万字的中短篇小说和数十万字乃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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