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倾国倾城
值不菲。
绿云柔声道:“姑爷您喜欢吗?”
“那么漂亮的美玉,当然喜欢了,还请绿云姑娘替我谢谢小姐。”王新宇把玉佩装回到香囊中,放在身上藏好。
绿云又道了个万福轻柔道:“小姐说了,明日上午辰时一刻,小姐去灵隐寺为姑爷祈福,望姑爷出征顺利,早日得胜归来。”
原来是约会啊!王新宇心中暗道。随即就对绿云道:“转告小姐,就说我明白了。”
说起来,这钱知玉是王新宇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三个女人了。本来王新宇还以为裹足的小脚肯定很让人无法接受。但那天偷偷观察了一下,发现钱知玉的脚其实不算是小的离谱,还是属于能接受的水平。毕竟明朝的缠足,没有清朝那么离谱变态。真正把女人祸害得毫无自由可言的是清朝,明朝时期还没那么过分。
更何况这钱小姐继承了柳如是的优点,长得国色天香。王新宇心中暗暗想: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晚了,秦淮八艳都能当他阿姨了,娶不了秦淮八艳,娶了柳如是的女儿还是不错的,总算是没白来这个时代一趟。
在后世某部八卦电视剧中,脑残的编剧还让钱知玉和康麻子有了感情!这简直就是令人无法忍受的胡编乱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