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郑经要立国
豆子,以增加它们的营养。
因为战马十分娇贵,一开始不懂得养马的牧奴到了这里之后,才发现养马其实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
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从来没有吃过苦的刘琳到了这里,却意想不到的变得十分坚强。曾经练过一些武功的她,对马匹很感兴趣,很快就和马儿交上了朋友,尤其是一匹漂亮的西域小马。
那是一匹还不到一岁的阿拉伯马,拥有柔顺的皮毛,美丽的大眼睛。别人都不让靠近,但是刘琳靠近的时候,这匹马就变得特别温顺。
郑袭每年在耽罗岛的时间也不是很多,大部分的时候他都去倭国或者库页岛。不过最近因为红毛鬼去了倭国,郑袭没敢再去倭国,而是去库页岛和外兴安岭抓野人,俘虏罗刹人,改造俘虏,把这些野蛮人变成勇敢的战士,给琼州军输送新的雇佣军。
郑袭虽然和郑经一样,拥有自己的私兵,但因为他距离王新宇和郑聪近,在军权方面远远不如郑经那样拥有更多自主权,郑经已经完全是一个立足于美洲的军阀了,郑袭事实上还是一名依附琼州军的运输商人和战马商人,只不过是拥有武装的商人。
但郑袭对王新宇和郑聪在大明的地位还是没有异议的,因为他失败了,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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