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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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宇同马尼拉都督曼利克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
大明每个月至少向马尼拉运来两船货物,按照马尼拉的价格卖给曼利克。
西班牙人每个月卖给明军一百吨粮食,五十吨生铁,十四吨硫磺和三十二吨硝石,按照市场价格出售。
西班牙人卖给明军十二副望远镜,十二只怀表,四台座钟,两套化学实验设备和六只游标卡尺,为此明军支付给西班牙人一千八百两黄金。
曼利克给大明订购一台镗床,一台钻床和一台水力冲压锻造设备,从欧洲购买,四个月后送到马尼拉,王新宇支付订金一千两银子。
西班牙人卖给明军两百支长戟,两百套板甲,明军雇佣一百名西班牙士兵。
随后,王新宇又和曼利克签订了一份密约,在密约里面,曼利克以一艘四百五十吨级西班牙大帆船八千西班牙大洋,一艘七百五十吨级吨级西班牙大帆船一万五千西班牙大洋的价格,卖给王新宇三艘七百五十吨级和五瞍四百五十吨级西班牙大帆船,船上的火炮随船赠送。
“尊敬的明国钦使,您买了我们这些船之后,您会发现物有所值!每艘船的运载量都很大,而且您至少白白得到了差不多两百门大炮!”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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