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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八章:陈股东

过这个时候没有说。

    等到公司上路了,如果运营的好,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利益分成上,UA方面有百分之百的决定权。到时候在合同上约定好,相关事业收入百分之八十归母公司所有,那么最后分到子公司头上的钱也不会太多。

    这样一算,陈牧哪怕拿到两成股份,最终获得的收入也就那样,大头。还是普朗克和他的股东会在赚。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公司起步第一年,总营收去掉成本之类的东西,纯收益有个两千万。那么两千万之中百分之八十给到母公司,剩下四百万美金,再除以五,分到陈牧手上能有多少?

    前期投入个一千万左右的话,这点本钱都要好几年才能收得回来。而且在法律上,普朗克和UA可没有半点风险:当时都说好了,你陈牧只能拿子公司的分成的嘛!

    普朗克是冲动。但不是傻,大公司的老大,什么风浪没见过?什么场面没碰到过?什么困难没克服过?

    这点算计都做不好的,还赚个毛的钱??

    所以就让他投一成的钱。拿两成的分红又如何?反正本来也就没多少的嘛!

    “嗯,说起来我也确实没有那么多闲散资金可以投资,两成投入的话,是有点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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