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样东西,男人看武侠小说是为什么,除了这武侠小说内容精彩之外,美女可是占很大作用的。
你们看看为什么古小龙、戊小戟他们写的小说不比金镛的差为什么没有金镛那么出名,就是他们的小说美女没金镛的小说美女多,描述的美女也没有金镛的美女生动、灵性(什么小龙女、王语嫣、黄蓉等)让人刻骨铭心。
人家金镛可是看着夏小梦、林小黛这些电影美女来描述武林美女的,不是古小龙那些作家凭空想象出来的美女能比的。
金镛看完诛仙前二十章小说后,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仙侠小说,里面内容胸罗万象,笔挟千钧,玄想超妙,光怪陆离,比他的武侠小说吸引人多了。
他紧紧地盯着梁锦灵,想挖开他的脑袋,他脑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那么有才华,写小说能从武侠一度跨越到仙侠的境界。
“灵仔,你这部小说诛仙写得很好,我估计不比民国还珠楼主李善基的那部蜀山剑侠传差,我不得不承认你真的是天才。不文沾收了个好弟子啊。”金镛感叹地说。
在去广播道佳艺电视台的路上,魏秋华双手震抖地拿着手里的那张一百多万的支票,这一百多万,正是梁锦灵在明报连载寻秦记的报酬,还不算出版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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