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友与情
说:“寄生娃娃……是因为他们看了我拍的照片后,才慢慢搜集起来给你取的外号。”
“好一个寄生娃娃,快离开我们金灿”不知哪个粉丝先留的言,后来就这么传来了。但……是的,叶清颖总在其喝酒时、金灿给她夹菜或理衣服等等的时候在自拍,却总能抓捕的到她,虽然都是秒删,但是这个称号能来的一半原因要感谢她。
奚雅有话应话的答道:“形容的真恰当,不过还是给金灿面子,没有叫我虫子,还给了我‘娃娃’这么可爱的名字。”这问题原先回答过金灿的,今天再提,更沉淀了许多。
“我不知道金灿喜欢你什么,起初和他们一样,觉的你非常不适合和灿在一起……”给各自倒了酒后,叶清颖坦言:“说实话现在也一样觉的,可是金灿没有放开你,所以我只好等着。”
奚雅抿了一口,呃……确实是好酒。
“所以你也应该听明白了,我是喜欢金灿的!”奚雅脸色不同,连眼神都是没有晃动,似乎早就猜到了,她就知道,会写出出色作品的作家,逻辑不会差,逻辑不差的人常善于思考,既然会思考就不会太笨,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金灿了……城府比外表看起深的多!
“一见钟情吗?”问问题角度还真与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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