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你们就是特战百人队的左右将军了,希望你们能用好这一百个兄弟,为我军披荆斩棘,勇立头功!”
“诺!”这两位自视甚高,一般的兵他们也懒得去带,这个特战百人队正好合他们的胃口。同时,这种队伍也只有他们才能降的住。
计议已定,众人散去,回营厉兵秣马,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五万铁骑从大营里缓缓驶出,一路向东而去。黑色的旗帜,黑色的盔甲,黑人黑马,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长龙在大地上游动,风吹过黑色的旗帜,发出一阵腊腊作响。突然,不知谁开了个头,整个长龙都跟着唱了起来,唱的就是秦军的军歌——《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五万人合唱军歌的场面,赢平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虽然学过这篇《无衣》,但没多想,今天让这么多血性汉子唱出来,自有不一样的感觉。歌声苍凉悲壮,朴实动人,道出了军中儿郎们的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和兄弟之谊。“袍泽”一词就是由此转化而来。赢平只觉得热血沸腾,血脉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