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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以法治人

这个‘执行’是有区别的。若能明令典刑,对于违法之人,执行者只需依照条款定罪用刑便可;如果没有明令典刑,执行者依照什么去定罪用刑?”

    严率冷冷道:“忠孝仁信,礼义廉耻,哪一个不是臣民行为之准绳?”

    “好一个忠孝仁信,礼义廉耻。”陈鹏毫不客气的批驳道:“这些东西无一不是既大且空,真要用以作为执法的准绳,一切便全在执行者的好恶之间。执行者若是仁慈,罪刑便会从轻从宽;执行者若是狠厉,罪刑便会从重从严,两者的结果天渊之别,相去何止道里也!这便是丞相所谓之‘准绳’?”

    严率略作沉思:“就算这些先祖所推崇的优秀品质难以作为执法的依据,穆王命吕候作《吕刑》,其中制定了九种刑罚;周公作《周礼》,其中《司民》篇规定了各种刑罚和执行办法。这两部典籍不能用于你秋官府的执法?”

    陈鹏不假思索便接口道:“《吕刑》重刑而轻法,基本不涉法令条款,实难作为执法准绳;《司民》虽有了一些条款,却仍然显得粗略空洞,秋官府胥吏判定罪刑之时仍然脱不开自身的好恶,或过轻,或过重,总之很难一致;真正能够做到以法治人者,还得数魏国的《法经》和秦国的《商君书》。”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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