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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女神案(二)

    。

    澧水河是胡家村旁的一条小河,用比较煽情的话来说,它是胡家村的母亲河。村民都是喝这条河的河水长大的。这条河物产丰富,胡家村很多人农闲时在河里打渔、捞螃蟹,改善伙食。村妇们喜欢搬块大石头,在河边借着河水,拉着家常洗衣服。当然村民的生活垃圾也都是倒在河里。

    这天,胡家村老老少少几百口人,聚集在河岸边。

    一个铁制的笼子特别的显眼,笼子里关着一个女人,正是刘玲。她披头散发,表情漠然,仿佛行尸走肉一般,一动不动,静静的站着。笼子外,几个不因世事的少年,指着刘玲破口大骂,时不时的向她吐几口唾沫。旁边围观的村民们,对刘玲怒目而视,目光中没有半丝怜悯。

    孩子们口中的脏话,往日里大人们听到,肯定会甩上几个耳光。现在,大人们仿佛没有听见一般。根本没有人出来管教自己的孩子,骂人是不对滴。

    锣鼓声中,几个壮汉举着两个狮子,踩着鼓点尽情舞动。这是胡家村的传统。每当遇到不守妇道的妇人,在浸猪笼之前,都要舞几下狮子。以此禀告九泉之下的祖宗,后人并没有给祖上抹黑。不肖子孙不配在族谱上留名,更不配活在世上。

    村民前方摆着一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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