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女神案(四)
宋朝的司法制度跟现在很相似。县令是初级法院,知州是中级法院,大理寺是最高法。县令有死刑裁断权。但判决后,要上报知州。知州如果认为该案有“法重情轻,情重法轻,事有可疑,理有可悯”等特殊情事时,将全部案卷送请大理寺裁判。
王枫当然是想拖时间了,看样子这毒,八成是刘玲下的。可这罪名一旦坐实,上报到知州。刘玲这死罪,可就难免了。他实在是想帮刘玲开脱,对于刘玲这种女神般的存在,实在是不舍得让她死啊。
“啪啪啪!”王枫拍了拍惊堂木,大声说道:“此等重案,怎可儿戏?”
王枫指了指刘玲:“诸位,请看胡刘氏这个样子,明显是在求死。诸位想想,假如她是诸位的女儿、姐妹。被人冤枉通奸,差一点被浸猪笼,受此奇耻大辱,不白之冤。即使胡文海还活着,受这等委屈,她是不是也可能会求死?”
王枫这话一说,很多百姓点点头,确实啊。人家并没有偷情,把人冤枉成这个样子,一个可怜的小媳妇,还真有可能因为脸面,活不下去了。
王枫又说道:“现在已经确定胡文海是被毒杀的。可是没有证据就是胡刘氏下的毒啊。胡武海、刘飞,皆有下毒的可能。案情没有弄清楚之前,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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