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1064 弱国外交】



    最终说服了顽固的葛使,中秘双方最终签定了《中秘会议专条》和《中秘友好通商条约》。

    专条与条约的签定都为华工争取到相当的权益。如专条中规定:……又各华工合同若无送回字样,合同已经期满,该工人无力自出船资,有愿回国者,秘国应将该工人等附打往华船上送回,船资一切无须工人自备,秘国自行料理……条约中对华民有利的几款如下。

    因此,“中秘条约的签定可视为中国在外交上,特别是为保护秘鲁华工所作出的努力而赢得的一个小胜利”,而李鸿章在其中的功劳自然不能抹杀。

    这当中,萌总裁一直没有揷手干预。

    不过,萌总裁非常的气愤,如果华国有自己的海军的话,不用受这些窝囊气。

    《中秘会议专条》规定:一面由中国派员前往秘国,将华民情形彻底查办,并出示晓谕华工,以便周知。一面秘国无不实力襄助,以礼接待。

    因此,中秘立约后不久,李鸿章就积极物色合适的人才考察秘鲁,他清醒地认识到,“……奉使绝域在今日极是难事,中外语言文字、法律风俗迥不相侔,即有品端识正之人,贸然远行格格不入,何从下手,况古巴不过查访实据,秘鲁则查而兼办,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