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5 华国的对手上】
换约时力争加一保护华工的照会。
容闳在给华国政府的秘鲁华工调查报告中,曾提出“中国若准令招工,须派公使驻扎利马京城,妥议保护华工章程,遇有不遵条约之处,随时与之理论,李鸿章对此建议深以为然。
秘鲁派前副使、新任秘使爱勒谟尔到津换约,李鸿章就表示“前订条约本应互换,惟华工虐待情形较之黑奴尤甚……情形实可惨悯,与葛尔西耶及贵使前言颇多不符。兹贵使既来换约,上年所立查办华工专条尚有不足,拟先与妥议办法或加订条款或添用照会,再将前次议定和约一并互换。”
因为“今若不于照会内扎切议明,即含混与之换约,则是从前既往之华工不能使生,随后复往之华工又将就死,而十数万日在水火喁喁待援之人更无来苏之望矣。”
李鸿章之所以在换约时敢于强硬要求先立华工保护照会,除了容闳提供的确证外,还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华工对秘鲁的重要性,他认为“该国地旷人稀,非招工无以扩其生计,我诚能于沿海闽粤各省严立禁约,不准一人一口私往秘鲁,则彼已无再来之工任其指挥,自必于已往之工稍加珍惜,且彼无工可招,生计日蹙,一二年内势必仍俯守求我,其时再与添立保护章程,谅彼不致倔强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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