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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大院君的抉择

    在宗法制的“长子不为人后”的规定下,身为嫡长子的李载冕失去了继承王位的资格,他的弟弟李载晃(李命福)被过继给赵大妃为养子,继承朝鲜翼宗之大统而登上王位,改名李熙,是为朝鲜高宗。

    而兴宣君李应则进封为兴宣大院君,代替国王打理朝政,成为当时朝鲜最有权力的独裁者。

    同治三年(1864年,朝鲜高宗元年),李载冕获庭试文科丙科及第,除授奎章阁待教。次年正月初一被任命为承政院同副承旨,此后历任成均馆大司成、吏曹参议、都承旨等官职。

    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被特擢为同知经筵事,后又任吏曹参判、宗正卿等职务。

    李载冕虽然是兴宣大院君的嫡长子,但是从没有因为这层关系而跻身中枢,时间久了,便对父亲大院君十分埋怨,觉得他不爱自己。

    李载冕作为国王的兄长,理应封君而不封,又请为大将,大院君又不许。

    此时高宗的王妃闵妃暗中崛起,准备利用闵氏家族的势力推翻大院君,李载冕逐渐被闵妃的兄长闵升镐等人收买(闵升镐也是李载冕的舅舅,自李载冕童年时代就和他关系甚好),遂投靠了骊兴闵氏集团。

    李载冕时常在高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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