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阅读
郎在几年前,还是和儿子、媳妇一起生活,逸郎的妻子五年前死于癌症。
想到他老后的问题,小俩口主动提议住在一起。
可是不久后,儿子在他喜欢潜水中因故身亡,享年三十二岁。
儿子本来在高中,芳美在国小担任老师,他们还没有孩子。芳美二十七岁便成为寡妇,所以没有孩子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逸郎想让芳美获得自由,告诉她可以把户籍迁回娘家,或单独生活皆可。
芳美的回答是至少要等到周年忌后,可是又不能同住在一个房子里,芳美在儿子过了七七之后,离开逸郎的家,在距离两站远的小学附近租公寓。
从此以后,芳美每个星期天就去逸郎的家里打扫、做饭,一起吃完饭后才回去。从住在一起时就是这样,是难得的好媳妇。
到了去年春天,逸郎从市公所退休,又在市政府的福利设施馆得到馆长的职务。
到儿子周年忌后,逸郎又提出迁户籍的事。
“如果该迁出户籍的时候,我会提出来。在那之前,就保持现状,不然我和爸爸就变成外人,不方便再来这里了。”
芳美没有答应,还是每星期天来逸郎这里。
这时候,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