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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5 部分阅读

一惊。我在《劳改报》当编辑,经常帮助管教人员整理各类判决书,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司空见惯,但还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少年就是那起恶性案件的凶手。

    去年冬天,我市人民公园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强奸杀人凶案,被害人是一位名叫刘媛媛的少女,她被人强奸后,杀死在公园的树林里,凶犯戳瞎了她的双眼,割下了她的两只**,惨不忍睹。

    也许是死到临头,他还有些心事无人倾诉,也许要死的人对一切都无所谓,他喃喃地告诉我他骇人听闻的身世∶

    你知道我为什么杀人吗?而且杀的是自己所爱的人。甚至她死了,我还想保存我的心爱之物,她的**是我割掉的,这是因为爱,我才这么做。

    我杀了人,我是死囚犯。可是该死的不是我,是我的父亲。我是最不该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我是个孽子。

    父亲1976年同母亲结了婚,在我们那里,只要有媒、有礼,摆了酒就算成亲,领不领结婚证都无所谓。母亲比父亲大三岁,当时父亲不够法定年龄,也就没有领结婚证。婚后母亲就怀了我,一家人都高兴,希望她为李家生个男丁。

    世事难料,1977年恢复了高考,我的父亲考上了大学。父亲走后母亲才生了我,她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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