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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章 科举制度

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

    开皇七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十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不过对于科举的开创,在后世的史学界一直有异议。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何忠礼《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之说,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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