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县衙领赏
虎的高人,这样过于招摇,容易招来祸端。
可是父亲不在了,王元他们一家老小还要生活下去,金钱就显得尤为重要,想必灭杀妖虎,能得到不少赏银,而且还能获得朝廷的表彰,那更是光宗耀祖的事。
王元从小就希望成为父亲那样有名的猎人,现在有机会让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成为整个澧水县最有名的猎人,换是谁都不免动心,王元也不例外,既能出名,又能获得钱财,何乐而不为,再说他确实是灭杀了妖兽,因此获得一些犒赏,也是应该的。
于是王元最终决定去县衙领赏,去的时候王元把那只虎崽也带上了,作为他灭杀了妖兽的凭证,王元为此还专门做了一个可以提着的木制兽笼,将虎崽装入其中。
澧水县以境内有一条澧水河而得名,县城就位于澧水河畔,王元是独自一人第一次去县城没有估算好时间,等到达县城时,天色已晚,城门已经关闭,不得已王元只能在城外的河神庙中忍一宿,明日再进城。
这座河神庙面积不大,古朴肃静,庙中供奉的河神竟一个是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的怪物,让王元是喋喋称奇不已,也不知道建造此庙的人是真的见过河神,还是凭空臆测。
在河神的神像前方,放置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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