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投名状
为主,故事的重心转到曾国藩奉命主审案件。
文中,曾国藩在大堂上纠问同党。经受严刑拷打、遍体鳞伤的张汶祥抬头望见“赵先生的明公”,咬牙坚称“无人指使,只为私仇”。曾国藩故作糊涂,草草结案。
小说的**是紫禁城养心殿中,曾国藩向慈禧回禀案情结论,称“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
“……
慈禧把折子合上,默然片刻,将其放在一旁,问道:‘我看你行走磕头,精神尚好?’
曾国藩答曰:‘精神总未复原。’
慈禧戴在无名指上的纯金指甲套轻轻敲击着方桌。
对她来说,磕头很重要。
普天之下,唯有她不必向别人磕头,连皇上都要给她磕头,还有谁不给她磕头?
马新贻年轻时,也来这里向她磕头,磕得很好,慈禧便知他是做官的好材料。
一个人倘若连头都磕不好,做官也会做出个乱臣贼子。
所以她别的不问,先问磕头。
‘马新贻这事,’慈禧又问,‘岂不甚奇?’
曾国藩诚惶诚恐,额头触地,答道:‘这事很奇。’
……”
吴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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