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车,送去了监狱。
刘志达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关进了监狱,吃上了牢饭。
三个多月后,刘志达才从自己狱友嘴里面多少知道了事情原委。
原来那间宅邸是市长的房子,然而里面住的,是市长的唯一的女儿,女孩一个人住,而市长也不经常去,那几天正好赶上市长有事情,没空去,结果去了之后一看,自己女儿的尸体已经躺在了一口棺材里面,而现场唯一留下的指纹,就是刘志达的,再加上那天的监控,和目击证人的证词,从案发到抓捕刘志达归案,也就不到十个小时。
只是这件案子始终有疑点,市长才没有让法院直接宣判死刑,而是先关刘志达几个月,等疑点解开,再下定论。
刘志达想来想去,无论再怎么破案子,自己开的那几枪也够让自己吃枪子了。
在一次出外劳动的时候,刘志达借助着一人高的草丛,逃了出去,经历过几番躲藏,最后来到了恒水,刚从林子里钻出来,就看见了那辆冲锋车,还有一个人穿着迷彩在加油,旁边地上还插着一把刀,刘志达想来是自己已经被通缉了,监狱里派人到这来抓自己了,连忙朝着反方向走去,怎奈腿上中过枪,再怎么想走也走不快,然后,就被鑫昊他们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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