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看书很快,一眼半页,确实夸张。因为前生看书速度也不过一目五六行,很多人做不到一目几行必须一字一字的看书,就觉得一目十行看书的人都是囫囵吞枣看过就忘。
但并非如此,我想是书看得多,大脑就被训练出来的接受信息更快。一目五六行看文我也是每句话都印到了脑子中,重生之后读书看文和记忆速度直接开挂,比前世看文速度还快记忆力也更好,一篇《出师表》读过三遍就能坑坑巴巴背下,再读一遍就是一字不差的记下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了这样近乎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多亏这能力,我挑了一本作文和一本言情杂志,看完只用了半小时。
看完之后看看时间,我跑厨房拿了个围裙出门了。
林淑珍和夏朝北摆摊的馄饨摊在两条街后的夜市,跑到那里时夜色初落,街道上的路灯齐刷刷的亮起照亮了这条长路。
长路上摆吃食的不算多,大多是卖衣服鞋子和各种小饰品的摊子,因为摆摊卖吃食实在是劳累,那个苦很多人也不愿意吃的。
我找到林淑珍和夏朝北的摊子时,生意正是不错的时候,这会儿是饭点,除了馄饨摊的老客户还有来散步的人和这条路上其他摊子的摊主来买馄饨当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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