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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北伐战争中,他是先头部队,沿着东南海岸线向北,一路扫平所有抵抗的城镇。他总是在第一波突击的敢死队里头,带头迎着炮火上,是那时,他获得了金刚不坏的名号,因为打不死他,子弹好像都长了眼睛,绕着他走。每占领一个地方,身后战场上会留下很多死人,乌鸦在上面飞,房屋在燃烧,树上挂着人的碎肉。内战中,他不停地胜利,越来越出名,成了战无不胜的神话,自己却越来越愤怒。

    那天,独臂吴一屁股跌坐到战地指挥所的帆布椅子里,陷入沉思。他问他自己:“你他娘的想干什么?”

    自己原来的意思,是解救老百姓,建立好社会,结果杀了这么多人,好的愿望能解释坏的做法吗?可问题是,如果没有理想,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而为了这个理想,死了那么多人,说得过去吗?我有必要再活下去吗?

    这个进退两难的逻辑,好像确实也不太好颠覆,从此,每逢战事,他就出现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拼命,其实他是在找死,但就是死不了,也不受伤,他觉得实在没什么太大意思,就重操旧业,玩儿炸弹,成了业余爱好,反而让隐秘的希望差点实现,做炸弹的时候一不小心,炸弹爆炸了,崩掉了自己一条胳膊。

    他过了黄河才遇到共和军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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