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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己的兴趣。

    罗汉听不懂音乐,但是早年,16号院老太太每周四下午的钢琴曲,在他生长的同时流入一些进到细胞里面,渗入血液之后没有全部新陈代谢,把门德尔松、巴赫他们的一些意象,装进了东方蛮荒时代的人体,所以,他听音乐,有时候,有反应,

    那个没人听的乐队的声音,跟他心跳的速率比较匹配相合。头一次听的时候,心里一亮:“哎呦,好。”

    不知道怎么好,反正是好。

    后来就爱去,泡在那个声音里面,有要融化的意思,是物我两忘的舒适,像水里的鱼。

    于是他想,音乐可能也是语言吧?不是用脑子去懂,是用心跳去懂,这个乐队出的声儿,跟自己的心动匹配。

    他的生物构造不一样,心神力度和生命韵律不一样,另类的乐队适合于另类的人。

    那天他太热了,太不舒服了,太害怕了,需要泡在那个声音的水里凉快凉快。

    平时,进入他们的旋律里,呼吸比较通畅,思维比较敏捷,视觉更清楚,甚至可以看见平时看不见的,他可以好好想。

    罗汉本能地来,是因为,他实在需要好好想一想。

    乐队知道,自己不行,曲子不合时宜,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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