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前锋
不多,第一个是超音速队的雷吉-埃文斯。在埃文斯还算长久的nba生涯中,他的篮板率长期排在联盟前三。
诨号“篮板痴汉”的雷吉-埃文斯毕业于爱荷华大学,虽然在大学里打出了一些名堂,然而技术风格和身体天赋决定了他不可能吸引到那些整天研究年轻人数据的专家球探。
所以当他信心满满地宣布参加2002年选秀时很不幸地落选了。它是作为落选秀加入超音速的,因为除了篮板能力外一无是处,新帅内特-麦克米兰并不觉得这位仅有2米03的大前锋还剩下多少潜力,所以胡青牛有信心带走他。
强硬的蓝领内线,虽然不知道除了篮板外在场上有什么作用,但是魔术师还是给通过了这个名额。
但是接下来的名字,就让人大跌眼镜了。
胡青牛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下面这个名字其实是他整个名单里最为看重的名字,他没有放到最后,也没放到最前头,就是怕他太突兀。
这个名字比“世界屋脊”萨博尼斯还要重要?
当然,他的名字叫做追风少年。
“下面这个名字,是我最为看重的一个球员,他叫做王!治!致!”
胡青牛一字一顿的说道,因为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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