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任性的娇气
车行路线正是杨小军的死亡别墅。
古阳再说解释:“我去别墅是拿我在那边的研究资料,我并没有杀小军。”
馨馨举出了几项证据。第一项案发时间,法医鉴定给出来的时间是杨小军死亡三天左右。而这段时间内,有闭路电视记下古阳去过案发现场。第二项证据是杀人动机。有证据证明古阳和杨小军婚姻生活并不协调,古阳很受‘女’学生欢迎,常跟不同的‘女’学生ai昧。为此事,古阳和杨小军经常吵架。古阳的别墅及名下所有的不动产都写了杨小军的名字,如果离婚就要分杨小军一半。所以古阳想摆脱杨小军,杀她唯一的办法。第三就是犯案工具,杨小军的衣物,捆绑的绳索上都有古阳的指纹。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项,案发现场包尸体的‘毛’巾上有一个血手指纹,指纹是古阳的。
这几项证据都被古阳一一击破,他否认杀杨小军的动机,因为他和杨小军虽然偶有吵架,但夫妻感情情份一直有,不会杀人。而且古阳否认自己外遇,他受学生欢迎但从来没有出过轨。犯案的工具和指纹都是别墅里本来有的东西,很可能是他之前无意印上去的。至于血手指纹,他说发现尸体那天他也在场,也许是不小心印上去的。
馨馨开始传召相关的证人上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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