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好的作品
明,惹人笑话。这不是吗?如果高个子的朋友邀我去玩,我每次也要找各种借口,左推右推。
好象以前的时代,不会太计较身高,有书为证,看《红楼梦》,百般描绘一个姑娘的美貌,神态,举止,可就是没有几个特别提到身高的。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的,中国人的个子越来越高,于是什么时装模特界,什么娱乐界,个个都是俊男美女,且清一色的高个子,很少见身材矮小的在娱乐界会走红,当然,曾志伟是例外。而大大小小的公司招聘文员呀,秘书呀之类,无一例外的写着身高1,60以上的条件。我们这些先天条件不足的矮个子,就时时刻刻地受着社会的偏见和嫌弃,要获得成功,往往比别人付出多倍的努力,只可惜这努力有时也是多余的。也怪不得某些人宁愿冒着下半辈子残废的危险,也要截断了腿再增高!
但我虽羡慕高个子,却也不妒忌,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必要扼杀自然,冒那么大的风险也去增高?挨了痛苦不算,就算成功了,变成一个高挑的美女,也觉得不是一种自然的美态。
有天穿高跟鞋,和爱人逛街,他望着和他差不多并肩的我(高跟鞋增高不少),说:“你也是个美女噢!”我反问,“矮了就不是美女吗?”他想了想说,“矮了也是”。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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