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回心情日记
。他真的好象很喜欢我,可是我根本不认识他,我决定写一封信,让我们班的辉交给他。
我还小,起码25岁我才谈婚论嫁,现在呢,事业未成,何以家为?我决定了以后要当老板,要在商场搏杀,当然要事业不要爱情。
快要镇运会了,到时我一定去看潘xxi,希望他能夺得***跳冠军,至于峰,十足十的奸人,让他走开一边吧!
后记:那天是我收到阿杰的情信后写的,当时,我很恋着峰,即《擦肩而过》的峰,他也恋着我的,只是,造物弄人。
说到25岁谈婚论嫁这句,呵呵,我的确是25岁第一次嫁,可惜婚姻只维持了四年。
我现在也算老板吧,哈哈,尽管是空壳公司,可是,能赚钱就行,是不?
看到这些,红杏心里只有唏嘘。
如果不是因为生病,红杏也不至于一出社会时,连卖面包这么低级的工作也干过,甚至人家还嫌弃她。
她在广州曾经当过编辑,可是还是敌不住那些外省人的办公室政治。
在xx公司做了一个月,感慨良多,怎么说呢,也许我是个新手,走起路来特别艰难。
我也说过我毫无经验,我只是网上出名而已,可以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