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郑利民的恐惧
当崔昱准备关上抽屉的时候,恰好瞥到了一眼抽屉里放着的一份文件。
西岚中学校舍建设承包合同。
这……
难道这就是关于郑利民另外一个罪状的证据?
是他利用校舍建设工程时期,偷工减料,各种贪污受贿金额高达两百万的证据。
崔昱翻开了这份承包合同。
合同内容签署没什么问题,但是……最后的承包商,却是最终问题的根源。
合同的承包商是胡伟,公司是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不是熟悉郑利民家庭情况的人,自然是看不出什么问题,有公司有法人。但要是熟悉他们家庭情况的人,就会一眼看出,胡伟就是郑利民老婆的弟弟,是他的小舅子。至于对方的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那更是一个皮包公司,根本是一个不存在的公司。施工图纸,施工队伍,全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
也就是说,其实签下这个合同,就是郑利民自己为自己谋私利。
八百多万的项目,硬是被他一人利用各种方式侵吞了两百万。再加上其他人也拿一些,剩下用来建校舍的钱就不多了,钱不够的话,那就只能在材料上动手脚,用劣质的材料,或者缩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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