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最丑恶现象
人的村只有3个残疾人,一些正常人很难讨到钱,于是想到找一个残疾小孩代为乞讨,自己坐收渔利的办法。那些被雇佣去乞讨的儿童叫“乡”,雇佣者叫“乡主”,寻找带出儿童乞讨的过程叫“带乡”。
大约从93年开始,宫小村的村民开始在邻村、邻县甚至邻省物色年龄尚小、智力正常的儿童,对这些儿童肢体进行摧残,将他们带到各地乞讨。“乡主”们“带乡”时,欺骗孩的父母,说带他们到南方的寺庙门口看摊卖香火,或者说带到残疾人的福利工厂工作。
从宫小村走出去的残疾童丐足迹遍及全国,近的在-和、阜-扬、合-肥,远的则到了帝都、魔都、津都、羊都、成-都、哈-尔滨等地。这些人把童丐早晨喂饱,放在固定的地方让他们去乞讨,自己在远处盯着,晚上再收钱,有的人要带几个残丐。童丐如果每天没有要到一定数额的钱不仅不给饭吃,还要遭受毒打。
这些孩在父母离开后,一般还要在“乡主”家中住上半个月到一个月,接受乞讨的训练,这叫“训乡”,时间长短视效果而定。“训乡”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要让这些小孩服从“乡主”的管束。“训乡”的人会要求他们把腿挂到自己的脖上。孩们没有办法做到,他们就用力把他们的腿往脖上扳。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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