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出人意料的遗嘱
小皮箱里拿出来一页纸。展开宣读:
“遗嘱:立遗嘱人骆荣光,兹郑重声明,将本人以前所立之遗嘱、遗嘱修订附件及遗嘱性质的产权处置,尽行作废,并立此遗嘱为最后之遗嘱……”
“本人指定及委派赵建辉先生为本人此遗嘱的唯一执行人及受托人。”
“本人将本人名下下列之所有不动产遗赠给本人之主治医生、浦惠医院大夫赵小婷女士所承受和享用……”
“本人将本人名下下列动产遗赠给本人之主治医生、浦惠医院大夫赵小婷女士所承受和享用……”
“本人将本人名下下列之证、现金遗赠给本人之主治医生、浦惠医院大夫赵小婷女士所承受和享用……”
“本人将本人名下下列之上市公司、股份公司所占之股份遗赠给本人之主治医生、浦惠医院大夫赵小婷女士所承受和享用……”
“本人一华夏大陆为永久居留地,此遗嘱乃根本华夏大陆之法律处理。此瞩。”
想来下面应该是立遗嘱人亲笔签字:骆荣光
在接下来才是见证人签字。
第一见证人:郭向明(荣光国际集团总经理)
第二见证人:白增泰(荣光国际集团财务总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