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是不是重要干部
第75节第64章是不是重要干部
上次,县纪委在办县政府办公室顾军案子时,顾军开始什么都不讲,后来通过政策攻心,思想软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顾军什么都说了,正因为这样,纪委在移交案件时,特别向检察院提出,顾军有立功表现,起诉时应酌情考虑。
顾军的主要立功表现是,他反映了县长陈志军在工作中有假公济私、贪污受贿行为,同时生活作风存有严重问题。
顾军案子办结后,县纪委书记于洪刚专题向县委书记曹洪亮作了汇报,并就涉及县长陈志军的问题提了出来,请曹洪亮定笃。
曹洪亮问,你们正常办案是什么程序?
于洪刚说,一般县纪委办案,科级以下的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定下来就行。正科级及正科级以上的干部,应报县委或县委书记同意。涉及重要的干部或者重大的案件,应报上一级纪委,由上级纪委研究,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灵活一点,这主要在县委这边。
曹洪亮听了以后,犹豫了一下,然后站起,在办公室里迈起了四方步,半响撂出一句话:“你认为县长是不是重要干部,上面要是查下来,你能兜得住?”
曹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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