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第88章 怎么办
迫而不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情况下完成身份转换的。2、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企业领导利用改制之机,暗箱操作,将国有、集体资产评估过低,一些原本资产庞大的企业,经改制评估竟成了零资产,甚至负资产。然后通过买股、控股等形式,转归个人所有。3、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大部分企业改制前都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企业效益不佳,单位长年拖欠职工工资、欠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改制后职工跟随随企业一并转移,而收购、兼并的企业虽然有所承诺,但对所欠的“五险一金”往往不能一次性发放到位。4、不履行兼并协议。企业改制时,兼并单位承诺对职工全员安置,工作岗位好、待遇高,诱使职工顺利签订各种协议。待企业改制完成后,兼并协议成了一张废纸,或擅自将职工安置到偏远地方干一些职工不能胜任的工作,以苛刻的工作条件迫使职工再次与新单位签定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将职工完全推向社会。5、职能部门官僚主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部分职能部门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能深入到职工当中进行实事求是的了解情况,一味地听取企业领导简单的汇报,致使问题被扭曲,留下大量的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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