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站稳脚跟
无非是引导学生们的仇恨,李山河选择的是1999年的一起杀人案,这个案子民愤极大,更是日本少有的判处未成年人死刑的案例。( )
“我无法想象有人竟然可以残忍到这种地步。夜神月指着电视里的画面说,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趁着家主外出,装作水管工,入室后杀死了母亲,正要的时候,因为婴儿的哭闹,就把婴儿狠狠的在摔在地上,连续三次。怕她未死透,用绳索勒毙后,用塑料袋包裹放在收纳箱内,直到被他的父亲寻到。”
李山河陈述了一遍案情,不带任何语调,但足以让人毛骨悚然了。
“这是令人发指的罪行,但更过分的是法庭上罪犯的嚣张言辞。他辩称:我以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许多女学生都忍不住皱着眉头,强奸罪竟然还能这么辩护?太无耻了吧?怎么可能被法庭取信?
“至于婴儿的死,他的说法是: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只是用的力气没能控制好。”
这下就连男学生也受不了了,杀人犯在电视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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