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人口大转移
国务府编制了农垦部队转型后的农垦条例,下议院正在讨论。
大体内容是,设立农垦股份公司,国家占有绝对股份,个人拥有的股份还要根据每个人的贡献,以及必要的条件,确定占有一定的股份。
而农垦公司则由这些股份多的人组建董事会,负责公司的运转。
也就是说,当初那些年纪大的第一批人,可能都是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他们将负责运营部分农庄。
这有点类似于当年人民的公社,不过,农垦公司管理者有自己的股份,也关系到自己的收入,董事会必然当做自己公司来运营。
现阶段只是一种过度,每一个省份设立一个总公司,受国家农业部政策指导,但国家并不管具体经营。
未来有可能完全市场化,会出现省内公司之间的兼并。
经营不好怨不得别人,市场化是必由之路。
当然,这是未来的事。
并不是每一名农垦工作人员都会有股份,只有那些达到条件的农垦部队官兵才有权利享受这种待遇。
这毕竟是战争红利,是封天奖励那些为亚华帝国做出贡献的农垦部队官兵所付出努力的一种回报。
比如,建国之后新加入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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