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八百零七章 再次震动

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钱伯流的第一反应,就是林源跟当地的相关部门达成了一种妥协,是有意这么做的。

    可后来钱伯流发现,林源交代完了,就不再干涉律师团的工作。

    这可让钱伯流有些摸不着头脑,既然林源这么交代了,就按照程序走吧。

    证据,其实是很容易找的,就那么两样,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拿出来一分析,钱伯流的律师团马上提起了两项辩护意见。

    其一,就是调查组提供的视频资料,完全不能证实林源就是当晚跟日方人员冲突的幕后主使。视频说明不了什么,路明的证言说明,林源当时只是在荔香别院吃饭,恰逢其会而已。

    其二,就是调查组对林源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限制人身自由的侵害。调查组可以找林源调查情况,林源也有义务配合。

    但调查组没有权力限制当事人林源的人身自由,至于林源最后动手,只是摆脱不法侵害的一种手段,伤人的后果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因为没有发生入刑所需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没有对被打人员造成轻伤。

    林源的伤人效果是轻微伤,这在刑法的概念上很清楚,是属于治安案件的范畴。既然是治安案件,又是有前因后果,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