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04章
起时,人们在比较之下就会自然而然的选择其中比较容易接受的那一件,并且会因为这两件事的落差产生在我看来很不知所谓的愉悦感,进而心情指数就会随之上升。”
雷蒙德:“……能说英语吗?”
葛瑞丝从善如流道:“我去拍摄电影,和我去做苏格兰场的特约顾问。”
这下雷蒙德听懂了,显然在这两件事中,唐纳德更容易接受的是葛瑞丝去拍电影,最起码在拍摄电影时不会危及到生命安全。上一次给伦敦警视厅做特约顾问,遇到投弹手这件事,可让大家跟着提心吊胆了,想到这里雷蒙德就正色起来,他语气有那么点干巴巴的问:“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并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给格林先生,我是说安格斯了?”
——安格斯·格林,葛瑞丝的亲生哥哥,常年居住在美国。事实上该这么说,格林家族本就是在美国发家的,家族生意总部也在美国,而葛瑞丝并没有在美国长大,而是在她已经去世的母亲伊丽莎白·格林在伦敦的娘家,伍德家长大,并且在伦敦读了大学,和雷蒙德在同一所大学,牛津大学。相比于更为奔放,以及阳光明媚的美国,葛瑞丝还是更喜欢有着倾颓灰蓝天空,冷寂而阴郁的伦敦。
葛瑞丝疑惑的看着雷蒙德:“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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