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洛秀是个心机boy
卧室里,躺在地上的洛秀微微眯缝起眼,‘唇’角微勾。
宋锦吃过早饭就出‘门’了,走之前留下了一张便条。
“早餐给你留着,但你起‘床’的时候应该已经凉透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就热一下将就着吃了吧,我去剧组了,中午不用给我送饭,看你很累的样子,好好休息吧。”
洛秀将这张纸条来来回回看了三遍,宋锦字迹极为逑劲力道,下笔有力,一点都不像‘女’孩子的字,非常的大气潇洒。
其实他心底有个疑问,小锦十二岁时被卖到古宅当丫鬟,没上过学,但怎会认字还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体?
如果说她被卖之前上过学倒勉强解释的通,洛秀总觉得小锦身上有很多谜团,每了解她一点,疑‘惑’就越深,就像一本极有韵味的书,越看越爱不释手。
如果宋锦是一本书,他希望永远没有看完的那一天。
有什么疑‘惑’的呢?只要她是宋锦,他一个人的小锦,有再多秘密又如何?
洛秀将便条小心的折好放在贴身的口袋里,“你做的饭怎会是将就,求之不得。”
就在洛秀优雅的享用宋锦的“爱心”早餐时,手机铃声响起,洛秀看了眼来电显示,不慌不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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