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第一百二十四章 郡王督案
逆殴以及辱骂宗室郡王,怨谤贵主与郡王等,均涉大不敬之罪。但念及大王并未受伤,谤言并未四处流传,不可以十逆之罪断之。经三司会审,判逆殴案、流言案二罪并罚者,流放八年,并日后不得入仕;侮辱贵主与郡王者,判流放三年,且日后不得入仕。”判罚之后,大理寺卿转身望向李徽与李璟,“二位大王以为如何?”
“逆殴之案,孤并无异议。”李徽回道,巡睃着那群垂头丧气的举子,“但流言之案,孤以为绝不能如此轻判。诸公认为,‘谤言并未四处流传’?孤却不这么想。这些流言究竟是否人尽皆知,将京中的举子们唤来一问即知。”
“这……”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互相瞧了瞧,“京中的举子并非案犯,将上千人拘进大理寺,实在有些不妥,也不合咱们大唐的律法。大王昨日受到冒犯,某能够理解大王对这些举子的不满之意。只是,案犯已经审理判决,又何必牵连所有省试的举子?何不让此案就此了结?”
李徽抬起眉:“孤也能够理解,诸公想早日结案的急切之情。此案看起来实在太小,根本没有必要劳动诸公来审理,必须尽快结案呈给叔父——诸公兴许一直都这般想罢?不过,叔父特地命孤与景行来督案,为的是甚么?诸公心里难不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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