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英雄的选择
和平社会的缘故,也可能是名为‘爱丽丝’的女孩性格使然。总之,她从骨子里渴望着拯救在自己眼前受难所有的东西。即使,这只是自我满足……但是自我满足有什么不好?前世今生,人不都是为了满足自己,而不懈地付出努力吗?
因为——自己的胆和怯懦吗?
在爱丽丝看来,杀人本身就是极为困难的事,何况还是要杀死没有抵抗力的孩子。一旦选择这条路,爱丽丝觉得自己会因此而变得无法回头。或许世界是残酷的,舍轻取重是无可奈何的……好吧,作为借口这些无懈可击,但是!把无辜的性命放上天平去衡量,自己真的有如此傲慢的资格吗?
不,以上都不是重,真正决定性的理由是……爱丽丝不想在约翰面前这么做,仅此而已。
到底,这才是最为重要的理由吧。记得前世,在迅雷快讯也不知道是腾讯新闻里见过这样的故事——农村的爷爷,为了给自己孙女煲汤,在孙女面前,亲手屠宰了养了两年的忠犬。结果可想而知,这光景给女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甚至患上了抑郁症。
顺便一提,那女孩十一岁。而约翰……却只有七岁。
作为一个孩子,他的善恶观是正确的,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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