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招商局之争
加会试不中,加之其三弟黄乃模在致远号上任二副,于黄海海战中壮烈牺牲,甲午战争的失败和黄乃模的牺牲激起他积极寻求政治革新、富民强国的热情,参加入维新派的政治活动中。
戊戌变法失败后,黄乃裳受到朝廷的通缉,逃回福建,其后为躲避追捕而去了南洋。黄乃裳在南洋见到很多地方地广人稀,土地肥沃,即动了从国内召集失去土地的流民在南洋垦殖荒地的念头。
光绪二十六年,黄乃裳与沙捞越王正式签订垦约,以“港主”的身份,承包了诗巫的垦殖权,并把这块地方命名为“新福州”,同时成立新福州开垦公司。他一面筹办公司,一面又亲自回国,招募以农民为主的各种人去南洋进行垦殖。
黄乃裳此时遇到的最大困扰是资金问题。
黄家本就出身寒微,后来由于兄弟几人做了官才略有积蓄,但终归财力有限。林铄见到黄乃裳后表示愿意向新福州公司进行投资,这无异于雪中送炭。最终双方商定,由林铄投资二十万银元成为新福州公司的东家,而黄乃裳则作为大掌柜在公司拥有两成的身股。
林铄与黄乃裳合作迈出在南洋进行屯垦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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