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暗杀
太炎和邹容引渡受审,预判了两人“斩立决”,可是租界当局不准。
最终《苏报》案成了晚清史上颇为奇特又很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件,这是以一国政府为原告,以本国国民为被告,由设在租界的中外联合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共同审理的特殊官司。
最终章太炎和邹容两人以诽谤罪被判处三年和两年监禁,经过长达十个月漫长的审判过程,国人从案件的审理中见识到了什么是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
《苏报》案的审理还彻底的把满清朝廷的虚弱本质暴露无遗,章太炎和邹容两人一举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自此,不管懂不懂得“革m”的人都以谈论“革m”荣,反正也不会杀头,套用鲁迅先生写的一句话就是“连阿q都要和假洋鬼子争一争革m的资格”。
这起案件剥去了满清朝廷最后一块遮羞布。
蔡元培在《苏报》案后躲到了青岛,爱国学社被迫关闭,爱国学社的学生分成了四拨,一批进了林铄创办的上海商船学校,一批去了日本留学,一部分人进了马相伯开办的震旦学院。其后由于天主教会想把震旦学院变成教会学校,学生们选择了退学,跟着马相伯重组复旦公学。对于这个后世著名的高校,林铄决不会放弃这个绝佳的沽名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