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军政学校
伯利恒公司与清政府在1911年签署的一份庞大的海军重建和军港建设计划,旨在加强清朝的海军实力,意在牵制越来越庞大的日本海军对美国的战略威胁。
1908年,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抑制日本海军势力的扩张,维护美国在远东利益的需要,向清提出合作计划。其内容包括:1.美国为清国建立舰队及其一切设施提供帮助。清国重建海军所需的舰船由美国公司建造,其费用暂由美国政府暂时垫付,再根据清政府的财政状况逐年偿还;2.由美国为清国设计海军军港的设施设备,由美国政府出资,美国公司承揽建设;3.美国政府义务为中方培养海军军官,中国海军可派遣留学生进入美国海军学校免费学习,由美国政府提供资助。4.美国海军可派出海军军官驻扎清的各舰艇,担任中国海军顾问和教练官。
1909年,清海军大臣载洵访美,就两国海军合作原则上达成口头协议。
1911年3月,塔夫托总统接见访美的原外务部尚书梁敦彦,强调中国若要自强就必须加强海军力量,在这一方面美国可替中国建造舰船,培训军官。根据这一提议,清政府内部达成借款协议,决定造船经费以2500万两为限;借款方式为无抵押借款,按年偿还;在中国国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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